豫建科〔2019〕372号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,各有关单位:
经我厅组织专家论证,结合工作需求,现将《2019年第二批工程建设标准(定额)编制计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抓紧安排落实。
附件:2019年第二批工程建设标准(定额)编制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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